各位老师:
根据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商请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函》通知要求,为圆满完成我校离退休人员信息采集工作,要求如下:
一、请符合采集范围的老师于4月21日前手机短信回复以下信息:姓名,对象类别,户籍地,居住地,联系方式。
二、并请符合采集范围的老师于与4月30日前至户籍所在地集中采集点完成个人申报。
咨询电话:86569149、84727196。
附:《关于商请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函》
离退休工作处
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商请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函
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根据省政府 2018 年 11 月 27 日信息采集工作推进会部署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最新要求,现就做好市直单位的信息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将信息采集工作核心信息通知到每位采集对象。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在本单位(系统)范围内进行全面摸底,根据信息采集工作核心信息(附件 1)的要求确认本单位的信息采集对象(在职以及离退休干部职工),并以有效方式将“核心信息”通知到每位采集对象,做到应知尽知、 不漏一人。
二、切实组织好信息采集工作。各单位要提醒、督促采集对象,关注其户籍所在地的信息采集宣传以及相关公告, 了解掌握信息采集要求,积极前往其户籍所在地信息采集点申报个人信息。各单位要将采集对象摸底名单(附件 2)提供给本单位所在区的信息采集负责单位(附件3)。如本单位采集对象比较多,可联系本单位所在区的信息采集工作负责单位,采取集中上门采集的方式,并提供采集所需场地等相关条件。
三、按时保质完成信息采集工作。按照要求,各单位要在 2019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本单位(系统)的信息采集工作。我局将根据以往退役军人安置数据,对各单位信息采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联系人及电话:王皓,025-85286940
附件:1.信息采集工作核心信息
2.信息采集对象摸底名单汇总表
3.南京市各区信息采集工作负责人联系方式
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 年 4 月1 日
附件1
信息采集工作核心信息
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摸清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情况底数,建立精准服务保障体系,将党和政府的关心和厚爱传递给所有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让军人成为社会尊崇的职业,国务院统筹部署,退役军人事务部具体组织实施,全面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
一、采集目的
此次信息采集工作是一次全面摸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的大普查,是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并为其家庭悬挂光荣牌的大前提,是切实夯实退役军人工作基础,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和工作运行体系建设的大基础。
二、采集范围
(一)采集对象。
信息采集对象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服务管理的所有相关人员,主要包括以下十二类人员:1.军队转业干部;2.退役士兵;3.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4.军队无军籍 离休退休退职职工;5.复员军人;6.退伍红军老战士,包括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7.残疾军人;8.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9.烈士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10.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 兄弟姐妹;11.病故军人遗属,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12.现役军人家属,包括现 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二)采集内容。
信息采集的内容主要包括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个人身份信息、政治面貌、对象类别、基本生活状况等,涵盖户籍、救助、社保、医保、住房、抚恤优待、服役及安置情况等多项基础信息和照片。
三、采集方法
信息采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落实,以采集对象户籍所在地申报采集为基本原则。以县(市、区)为基本单位,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负责,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牵头,会同当地组织、公安、民政、人社、医保、信访和人民武装部门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乡镇(街道)、村(居)全面参与落实。各地将统一设置集中采集点,采取集中采集、 自主申报、上门校核等方式进行。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前往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等地设立的集中采集点申报信息,并在填报完成后签字确认。申报时,需携带下列证件或材料原件:1.身份证;2.户口本;3.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 证等相关证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民兵民工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等相关证件;5.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6.立功受奖证件;7.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四、时间要求
此次信息采集工作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开始,至2019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
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提高退役军人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径,直接关系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切身利益, 意义重大。希望各单位认真组织落实,请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给予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个人申报,以确保信息采集工作圆满顺利完成。
附件2
信息采集对象摸底名单汇总表
单位(盖章):联系人:联系方式:
序号 |
姓名 |
身份 证号 | 对象类 别 |
户籍地 |
居住地 |
在职/ 离退休 |
联系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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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对象类别”详见附件1说明,可以是多重身份。
附件3南京市各区信息采集工作负责人联系方式
姓名 | 单位 | 联系方式 |
徐军 |
玄武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安置科 | 83693323 |
蒋燕 | 秦淮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安置科 | 84556217 |
孙其金 |
建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科 |
87778096 |
陈贡全 | 鼓楼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科 | 84720697 |
高莉萍 | 雨花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安置科 | 52809596 |
胡明 | 栖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安置科 | 86677272 |
杭仕兵 | 浦口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科 | 58556716 |
孙玉康 | 六合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科 | 57675559 |
乐卫华 | 江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安置科 | 52799969 |
端燕 | 溧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安置科 | 57213693 |
陈冬冬 | 高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安置科 | 57338519 |
刘凌云 | 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优抚科 | 581531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