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现将下半年教职工医药费报销时间、地点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九月
9月2日(星期一)8:30—15:30莫愁校区 退休教工医药费报销
9月5日(星期四)8:30—15:30方山校区 退休教工医药费报销
9月6日(星期五)8:30—15:30吉祥庵晓庄师范家属区传达室退休教工医药费报销
二、十一月
11月4日(星期一)8:30—15:30莫愁校区 退休教工医药费报销
11月7日(星期四)8:30—15:30方山校区 在职教工医药费报销
11月8日(星期五)8:30—15:30吉祥庵晓庄师范家属区传达室退休教工医药费报销
三、十二月
12月9日(星期一)8:30—15:30莫愁校区 退休教工医药费报销
12月12日(星期四)8:30—15:30方山校区 在职教工医药费报销
12月13日(星期五)8:30—15:30吉祥庵晓庄师范家属区传达室退休教工医药费报销
请各位教职工相互转告,按照时间、地点来校提交医药费报销票据。
特别提醒:
①所有参保人员必须刷医保卡就医,门诊医保发票中医保范围内费用扣除统筹(大病)基金支付费用和个人自付金额(在职5%,退休2.5%)后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超过1000元起付线(退休教职工)或1200元起付线(在职教职工)才可来校报销,报销时必须带齐所有发票。门特、住院病人报销没有起付线。(医保药店刷卡购药费用不予报销!)
②教职工按要求贴好医药费票据(挂号诊疗费发票不用贴,不再报销!所有发票(包括附联发票)上必须医院盖章!),填好报销单,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票据至指定报销地点,登记相关信息即可离开,无须在现场等待。
③教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工作已完成,医保卡已具备生育保险功能。请教职工在有关生育就诊时携带结婚证并刷医保卡。(需要在外地生育的教职工,请提前去南京市医保中心办理好异地生育申请。)
④2019年12月份为本年度最后一次教职工医药费报销安排,请教职工提前做好相关报销准备。
财务处
后勤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