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现将下半年医药费报销时间、地点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九月
二、十一月
三、十二月
请各位老师相互转告,按照时间、地点来校提交医药费报销票据。
特别提醒:
①所有参保人员必须刷医保卡就医,门诊医保发票中医保范围内费用扣除统筹(大病)基金支付费用和个人自付金额(退休2.5%)后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超过1000元起付线(退休教职工)才可来校报销,报销时必须带齐所有发票。门特、住院病人报销没有起付线。(医保药店刷卡购药费用不予报销!)
②教职工按要求贴好医药费票据(挂号诊疗费发票不用贴,不再报销!所有发票(包括附联发票)上必须医院盖章!),填好报销单,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票据至指定报销地点,登记相关信息即可离开,无须在现场等待。
财务处
后勤管理处
离退休工作处